包括雲縣教育局副局長、民族中學校長
  據新華社昆明電 雲南臨滄市雲縣“女中學生被性侵案”近日引起輿論熱議。受侵害女生究竟有多少人?涉案人員許某某是什麼人?案件何時發生、為何現在才公佈?教育部門和學校應負什麼責任?圍繞這些焦點問題,記者進行了追蹤採訪。
  到底是3人還是更多人?
  受侵害女生究竟有多少人?雲縣新聞辦負責人介紹,經警方對雲縣民族中學全校女生逐一排查,被許某某帶出去吃飯的女生為17人,被性侵的女生有3人,這3人都是初二、初三年級的走讀學生。雲縣新聞辦5日發佈通報表示,“涉及女生多達80餘人”“被送往外地供領導使用”等說法是不實傳言。
  據介紹,在雲縣民族中學,學生一部分走讀,一部分寄宿,全校共有3069名學生,其中女生1624名。接到報案後,雲縣警方對全校女生進行了逐一排查。另據警方提供的視頻,許某某接受警方訊問時說,她先後曾介紹4名女生給黃某某等人,一共收取了19000元,其中有一次“沒做成”,退還了4000元。
  案件為何現在才公佈?
  涉案人員許某某是什麼人?雲縣新聞辦通報稱,許某某是一名21歲的女性,社會無業人員。經查,許某某以脅迫、誘騙等手段,將雲縣民族中學3名女學生帶給社會人員黃某某和李某某與其發生性行為。11月21日凌晨,許某某被雲縣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,因其懷有身孕,只能採取監視居住。
  案件何時發生?為何現在才公佈?據許某某供述,她將女生帶給黃某某等人是在9月到10月間。雲縣新聞辦負責人介紹,學校最早是在11月初發現有兩名女生較長時間請假,感到異常,與家長聯繫後發現學生離家出走。
  雲縣警方稱,11月3日警方接到報案稱兩名女生離家出走,經過一段時間找到了這兩名女生,她們說出了被性侵的事情。隨即,警方對女生可能被性侵案進行立案偵辦,21日凌晨抓獲許某某、黃某某兩名犯罪嫌疑人,另一名嫌疑人李某某在逃,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。
  教育部門該負什麼責任?
  雲縣新聞辦5日通報表示,“女學生被性侵案”因事涉未成年人,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,案件查辦過程和細節不能公開;縣委、縣政府對查辦案件的態度是堅決而明朗的,不存在有意隱瞞的問題。
  學校和教育部門對此事應負什麼責任?雲縣新聞辦負責人表示,雲縣縣委和縣政府認為,學生髮生了這麼大的事情,教育部門和學校肯定是有責任的,存在與家長溝通不夠、沒有及時發現問題等工作薄弱環節。
  雲縣新聞辦6日上午通報,對學校安全管理和監管工作負有責任的四人已被停職,分別是雲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、副局長徐艷聲,雲縣教育局安全辦主任李紹宏,雲縣民族中學校長陳和新,雲縣民族中學副校長羅金祥。  (原標題:性侵女生案 四人被停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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