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南民族大學原校長甄朝黨因受賄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
  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 記者獲悉,10月16日下午,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到雲南省看守所對雲南民族大學原校長、黨委書記甄朝黨因受賄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。甄朝黨表示要上訴。
  雲南民族大學原校長、黨委書記甄朝黨受賄一案,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由楚雄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管轄。楚雄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後,依法組成合議庭,經過審理日前做出一審判決:被告人甄朝黨犯受賄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涉案贓款745.9335萬元予以沒收。
  經法院審理認為,甄朝黨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在擔任雲南民族大學校長、黨委書記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價值人民幣745.9335萬元,併為行賄人謀取利益,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性,構成受賄罪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、第三百八十六條、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(一)項、第六十七條第三款、第六十四條、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,做出上述判決。
(編輯:SN05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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